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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魏红侠 文章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7 | |||||
本报讯 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1月21日审议通过了《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自1994年颁布实施以来,有力地促进了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条例的一些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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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Anasa 责任编辑:Anas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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