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栖霞市苏家店镇刘家庄村村民韩立华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野獾,引得四里八村的农民前来看稀奇。面对千元买主, 农民韩立华在得知獾是保护动物后,毅然拒绝。
韩立华今年35岁,是刘家庄村的一位普通农民。11日,他到本村蚕山西麓的玉米地里干活,在隐藏的草丛中,发现地堰上有个黑洞,靠 近一看,一只灰色的小动物蜷缩在洞穴里。他悄悄招呼一起干活的同伴,张开编织袋罩在洞口处,找来棍子伸进洞里。不大一会,一只大獾钻了出来,被在外等候的“网”一下逮住。好家伙,这只野獾体重足有20多公斤,身长约70多厘米,高50多厘米,头部有3条白色纵纹,脚掌酷似人脚。据村里老人讲,当地獾分为两种,韩立华捉住的是“人脚獾”,另一种是爪子像老鹰的,叫“鹰爪獾”。
昨天,韩立华告诉记者,有人愿意出1000元钱买走野獾,他得知獾是野生保护动物,就没有同意,并告诉买主“保护动物是不能买卖的”。目前,韩家人准备在家豢养一段时间后,让野獾回到大自然中。
野獾属省级重点保护动物,林业部门动物专家于培湖介绍说:“在田间地头发现野獾,表明当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少见踪影的野生动物‘回家’了,而且数量在不断增多,这是非常可喜的。”他建议,野獾是属于大自然的,让野獾回归自然,就是对保护动物的最好保护。记者 方春明 通讯员 王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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