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野生动物网 >> 本站文章 >> 新闻动态 >> 新闻 >> 文章正文 |
|
|||||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1 | |||||
12月20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凌宗胜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7月31日凌晨,广西一姓黄的老板(另案处理)提供一辆金色佳美小轿车给被告人凌宗胜与林某(另案处理),并以1000元的报酬雇请凌宗胜将17只活体穿山甲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运送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7月31日上午11时许,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民警在三水区西南街道高丰新村巡逻时发现被告人凌宗胜驾驶的金色佳美小轿车形迹可疑,随即拦查该车,并在车尾箱内查获17只活体穿山甲。经鉴定,查获的17只活体穿山甲是鳞甲目鲮鲤科的穿山甲,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
|||||
| 文章录入:张思思 责任编辑:张思思 | |||||
|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 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
|
野生动物网 《野生动物》杂志社主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