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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山西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8 | |||||
“在太榆路郑村村口,不知谁挂了个条幅,上面写着出售狐狸肉。”26日中午,市民杨先生拨通热线电话,反映自己遇到的这件稀罕事。 下午,记者来到太榆路郑村村口,发现村南侧的路边,挂着一个长约1.5米,宽约0.4米左右的条幅,红底白边,上面写着“出售狐狸肉”的字样,底下还标着联系电话、每只售价300元等内容。据杨先生介绍,这个条幅挂了有两三天了,也不知道所谓的狐狸肉有没有经过动物检疫部门的检测,也不清楚狐狸肉到底能不能直接食用。 随后,记者拨通了条幅上的联系电话。一男子称,他在河北开了一家狐狸的饲养场。“狐狸的皮毛都已经扒了,就剩下狐狸肉了,打算卖点钱,每只售价300元。”对方说,如果想买,他还可以送货上门。“如果冬季吃了狐狸肉,人们可以更耐寒。”据了解,这名男子并没有办理出售狐狸肉的任何相关手续。 太原市林业局资源保护处的郭处长表示,饲养狐狸必须申请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而出售狐狸的皮毛、肉等则需要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如果没有证件,动物检疫、野生动物保护等部门将会对其进行处理。随后,记者联系了太原市动检站的工作人员,他们表示将会对此事进行查处。(记者 宋俊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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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张思思 责任编辑:张思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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