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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南经济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2 | |||||
本报三亚讯(记者 林春宏 通讯员 胡友政)临高籍船老大林某飞于2000年10月被雇船为走私犯罪分子运输走私珍贵动物,林某飞在明知犯罪分子违反海关法规,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犯罪活动情况下,参与并为走私活动提供运输船只。日前,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林某飞犯走私珍贵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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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张思思 责任编辑:张思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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