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森林公园是鸟儿栖息的‘天堂’,但附近村民为防止鸟儿啄食葡萄,在葡萄园周围架上了高达五六米的粘网,这些粘网长达三四百米,犹如一道道‘天罗地网’,让众多鸟儿折翅”。据“几个村民说,架网捕鸟是没办法的事,不架上网,葡萄就会被鸟儿啄完”。但“这种做法残害了野生动物,是不允许的”,于是,“在当地村委的配合下,民警和当地村民将葡萄园四周的竹竿和粘网全部清除”。(《大河报》8月18日)
这则消息发在报纸的头版,“图文并茂”,但看完消息,我心情沉重:粘网拆除了,如果葡萄真的“被鸟儿啄完”,那些种葡萄的村民怎么办?损失谁来补?恐怕这也正是那些村民所担心的。
我当然知道,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如果没有动物,人类恐怕也难以长存,所以,我们必须保护好那些“好朋友”,和他们“和平共处”。但是,当“好朋友”们直接损害了我们的利益时,怎么办?这可能是一个类似“鱼和熊掌”的问题,而我们还要“兼得”,怎么办?
那就得想办法。我们不能苛求村民能够想出一个两全之策,但林业派出所和其他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考虑拆网之后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做到村民和鸟儿的利益兼顾?
如果能有一种办法,既能防鸟而不伤鸟,又能保护葡萄,最好不过,如果暂时没有这样的办法,我想,仍然不能让那些村民为此而“吃亏”,必须对村民的相应损失进行合理补偿——也许,那一园葡萄差不多就是那些村民全家一年的生计所在。如果仅仅把粘网一拆了之,为了保护葡萄,村民们可能还会布网防鸟,或者想出其他伤害鸟儿的办法——但如果因此而指责村民对鸟儿“不够朋友”,显然不公平,要知道,村民利益和鸟儿安危一样重要。
无论何时,在协调人类和动物的关系时,都必须把兼顾“双方”利益做为最高原则。如果需要人类做出牺牲,也不能只让“村民”们承担,而应由社会承担。 (稿源:红网) (作者:崔建民)
管理员Anasa:“架上了高达五六米的粘网,这些粘网长达三四百米”——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为什么不在公园附近的地方种植别的经济作物呢?还可以考虑在葡萄园里采取一些吸引猛禽的措施来减少鸟类造成的损失。
有些时候是先到山里开荒,然后再说野生动物对农田造成了破坏,这根本就是胡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