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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5 | |||||
| 本报讯(通讯员 岩庄扁) 根据历年野生动物损坏庄稼、伤害人畜的统计,从1998年至2003年度,国家向勐海县遭受野生动物肇事受灾农户兑现补偿金共计127万多元。 近年来,随着人们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增强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加,野生动物伤害人、畜,糟踏农作物事件也逐年增多,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影响。勐往乡灰塘村委会区域内有国家一级珍稀动物亚洲象6头,当地居民每年几乎颗粒无收,百姓的房屋及生活用具经常被践踏;在勐宋乡大糯有村委会一带常年活动的印度野牛有30多头;马鹿经常在布朗山的曼囡村委会一带危害农作物……群众为了把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经济作物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自发地组织人员利用晚上在玉米地四周或田边点起篝火以驱赶野生动物。 据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勐海县野生动物肇事涉及11个乡(镇)、56个村委会、250个自然村(寨)的5153户农户,其中受伤3人;1头水牛、136头黄牛、20头羊受到伤害;损失橡胶树苗3786株、甘蔗12701吨、稻谷和包谷等粮食205万公斤。 为了尽量挽回农民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勐海县林业局一方面及时组织人员到各乡(镇),实地对野生动物伤害人、畜和损坏庄稼情况进行调查,另一方面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国家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补偿资金。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勐海县尽量保证补偿费及时到位。今年7月12日,勐海县林业部门先后深入勐宋、西定、巴达、勐往、布朗山等乡(镇)重灾区,向受灾农户兑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金,使补偿兑现与宣传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和巩固了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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