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野生动物网 >> 本站文章 >> 管理与法规 >> 管理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野猪成灾”呼唤双重“野保”手段         ★★★ 【字体:
“野猪成灾”呼唤双重“野保”手段
作者:    文章来源:光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30

  1月18日《新京报》报道了野猪糟蹋延庆329亩庄稼的新闻:生态环境的改善使得野猪逐年增多,闯入村庄的野猪破坏田地糟蹋庄稼,令农民叫苦不迭。

  野猪数量增多既是好现象,也是不正常的情况。好现象是,野猪数量增长和近年来北京周边区县注重生态林保护和野保工作初见成效有直接关系;不正常的情况,则在于我
们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后,被打破的生态平衡多年无法恢复正常,豺狼虎豹和金雕等野猪的天敌不能及时恢复,造成野猪“成灾”。现在是农民农作物受损失,继续下去可能就会给生态林的生长环境带来问题。

  其实,一条平衡的生物链绝对不会让哪一个物种“泛滥成灾”,“成灾”问题恰恰说明我国很多地方的自然环境和生物系统远未达到平衡。

  在当前情况下,野猪的天敌绝不可盲目引入,以免造成新的失衡局面和更多“人兽冲突”,更不可将野猪经济化。野生动物经济化养殖向来是有争议的话题,我国已经颁布了有不小争议的《54种野生动物商业化人工驯养繁殖名单》,再扩大经济化驯养的野生物种范围,不利于我国野生动物的保护。以往有太多例子说明,出于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的利益驱动,会鼓励当地人对野生动物进行过度猎杀,给原已艰巨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增加难度;再有,实施移民计划让村民“为猪让路”,也应慎重考虑,以免引起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概念的误解甚至敌意。

  鉴于此,在继续维持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严禁个人非法捕猎的前提下,应考虑使用以下双重“野保”手段:完善补偿机制:从目前延庆县政府制定的补偿机制和补偿结果来看,虽然补偿金额已比2001年涨了8倍,但比起农民的实际损失和补偿要求还有差距。这样,受灾程度鉴定工作应由赔偿机构和接受赔偿者以外的第三方执行。这种双重性质的保护已属慈善救济范畴,在地方财政收入有限的情况下,不妨考虑和国内外大型基金会合作成立专项救助基金,以满足农民的切身需要。

  科学评估,合理配置:在生态条件远未达到平衡的情况下,科学评估本地合理的野生动物承载量,并制定控制计划,在实际数量超过合理承载量时,采取人为干预的方式限制野生动物的繁殖。比如澳大利亚2004年袋鼠岛上考拉“泛滥”,经过一系列精确评估后,发现袋鼠岛的考拉承载量为一万只,实际数量却多达三万只,多余的两万只最终给予转移处理。事实上,科学评估不但利于监控野生动物数量,也能从侧面发现生态隐患,在这方面,我们的野保部门应积极向国际大型动物保护机构虚心求教。王培(北京动物保护志愿者)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福建为保护农作物将限量捕猎野猪野兔山麂

  • 下一篇文章: 美国黄石公园成功“引狼入室”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怎样参与野生动物保护

  • 林省最大一起贩卖虎骨案案犯

  • 张网捕鸟被逮个正着 陈某被拘

  • 倒卖濒危野生鳇鱼哈市鱼贩子

  • 绍兴两农民猎鸟被判刑

  • 集贸市场卖斑鸠 被抓撒泼称家

  • 巴州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猎杀野

  • 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被刑拘

  • 枪杀猫头鹰 拘役三月罚金千元

  • 卖龙虾,您办许可证了吗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