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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文章来源:吉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5-21 | |||||
本报5月20日讯(王跃刚记者王文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省水利厅于5月10日发布了《吉林省2004年禁渔期通知》,今天起,我省自然水域进入禁渔期,禁渔期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实行阶段性全面禁渔。 禁渔期是我国实施渔业资源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保护、增殖渔业资源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是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加以保护,为怀卵亲体产卵繁殖和幼鱼生长创造良好环境,保证渔业资源的永续利用,保障和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有利于生态省建设,造福于子孙后代。 此次禁渔不同水域有不同禁期:图们江6月1日至6月20日、8月20日至9月25日;鸭绿江云峰水库5月20日至6月30日;松花湖5月20日至7月10日;白山湖6月10日至7月20日;松花江、嫩江5月25日至7月10日;其它自然水域5月20日至7月5日。养殖水域自然渔业资源捕捞生产的禁渔期按所处水系的禁渔期规定执行。图们江、云峰水库此次禁渔为首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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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Anasa 责任编辑:Anas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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