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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纳入国家级保护动物 药店出售属违法         ★★★ 【字体:
海马纳入国家级保护动物 药店出售属违法
作者:    文章来源:京报网-北京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9-4
我国将海马纳入国家级保护动物 药店出售属违法
 

  本报讯(记者张军)今年5月,我国将海马纳入国家级保护动物,任何人不得随意贩卖。昨天,市渔政站开出本市首张海马罚单,红桥市场一摊贩非法出售海马475克,被处以5700元的罚款。

  上午9时40分,执法人员来到红桥市场,在42-43号摊位上,执法人员一眼看出一个黑色塑料袋有问题,打开后里面是一条条干海马。执法人员说,此前便衣盯这个摊位很长时间了,这个摊主销售干海马做调味品用,每公斤售价1200元。海马在京城非常常见:旅游纪念品商店里,干海马被装在盒子里,供人们选购;一些市民还把海马泡在酒里,自制治疗风湿的药酒;在一些花鸟鱼虫市场,活海马还游在水族箱里,供人们观赏选购。海马是中药里的一味辅料,许多滋阴壮阳的保健药和治疗哮喘的药品里,都有海马成分。

  本市为何开始严查海马了呢?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球年经营利用海马2000万条,为有效保护海马,国际濒危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大会决议,把海马列入保护动物。作为缔约国,我国确定今年5月15日起,把海马纳入二级重大保护动物管理范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二级重大保护动物,要处10倍以下罚款,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的数月内,市渔政站已经向全市经营利用海马的单位发出告知书,涉及医药、旅游等行业。市渔政站有关人员强调,本市经营利用的海马大多是从国外进口的,销售途径多是水产批发市场和各种药店。目前全市大约有100多家药店出售海马,希望他们今后不得向市民非法出售。本月内,本市工商、野生动物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还将针对海马及其制品,进行全市联合执法大检查。

  链接:海马亦称“龙落子”,硬骨鱼纲,海龙科。体侧扁,弯曲,被环状骨板。一般长10厘米左右。淡褐色。头与躯干成直角,形似马头。吻成管状,尾细长,能卷曲,常缠附在海藻或漂浮物上。扇动背鳍,食小型甲壳动物。雄鱼尾部有孵卵囊,受精卵在囊内发育。主要栖息在热带海中,我国南海较多,可养殖。干燥体入药,性温、味甘,功能温肾壮阳、散结消肿,主治阳痿、遗尿、遗精、癫痫等症。克氏海马、日本海马、冠海马等32种海马全部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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