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市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非法收购、出售珍稀、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案。8月23日,3个犯罪嫌疑人被西宁市检察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批准逮捕。
据介绍,2004年7月25日,西宁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园林文化市场发现,江源盛商店有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制品嫌疑。经依法搜查,在殷某、郑某所经营的江源盛商店中查获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野牦牛头骨标本3个,藏羚羊头骨标本2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岩羊头骨标本3个,雕鴞标本1只,血雉标本1只,兰马鸡标本2只,红腹锦鸡标本2只等。以上野生动物制品是殷某、郑某自2002年10月至2004年5月期间,为谋取利益从他人手中非法收购所得。其中3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藏羚羊头骨标本是由租住在西宁市城北区北园村的无业人员徐小红(化名)所加工,另3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岩羊头标本也是他人以每个30元的价格出售给殷某、郑某的。殷某、郑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总案值为265090元。
经西宁市森林公安局对徐小红住处依法搜查,查获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藏羚羊角16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马鹿头标本1只。
徐小红供认,以上野生动物制品均是从西宁市建国路皮毛市场非法收购所得。徐小红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总案值为192064元。
稿源:西海商报 作者:思寻 胡小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