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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两农民猎鸟被判刑         ★★★ 【字体:
绍兴两农民猎鸟被判刑
作者:    文章来源:华东新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2-25
本报讯 浙江绍兴市越城区法院近日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该区东湖镇村民陈某和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7月20日,陈某和张某用田间结网的方式,非法捕获鸟类380余只,并以每只0.8元至1.2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他人,非法获利306元。第二天,两人故伎重施,非法捕获鸟类419只,后被绍兴市林业局执法人员查获。经鉴定,这两人捕获的鸟属浙江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鸟类,为过境候鸟。据介绍,最近一段时间,越城区检察院已连续承办3起非法狩猎案。(屈凌燕 朱元元)

原标题“绍兴两农民非法猎鸟被判刑”。“非法猎鸟”——难道还有合法猎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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